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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小剧场使用管理规定
[ 责任编辑:editor002 ]
发布时间:2016-02-14 浏览:次 【

一、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艺术学院小剧场采用办公室统筹管理,华信物业现场管理的方式,以营造高雅、整洁的学习环境。

1、办公室职责:

①掌握并监督小剧场的使用情况。

②检查物业的管理汇总情况,跟进物业现场管理工作。

2、物业公司职责:

①按学院办公室的通知安排,登记使用小剧场的活动名称、时间,根据使用登记情况定期汇总交给办公室。

②物业管理员严格按照规定,维护小剧场使用秩序,如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中止该行为。

③物业管理员负责做好小剧场的卫生等工作,巡查小剧场内的钢琴、空调、电灯、门窗等关闭情况,如有失职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④如果物业方面疏于管理,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将承担相应责任。

二、使用程序

1、小剧场一般用于学院大型活动、教学考试、观摩等,任何人未经请示不得私自使用。除学校公事及学校大型活动外,不得外借。

2、任何使用者须纸质申请向办公室申请,学生应由专业老师或指导教师签名,经办公室同意方可使用。

3、学院有关教学活动原则上由各系主任统一报给办公室,如遇冲突办公室协调小剧场的使用安排。

三、使用要求:

1、小剧场的钢琴使用:钢琴钥匙由物业管理,得到办公室批准,物业方可使用。

2、小剧场的音响、灯光、空调的使用:小剧场的设备多为大型设备和贵重设备,消耗巨大,专业性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3、任何人未经请示私自使用或使用时疏于管理,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将承担相应责任。

四、大型计划、安排交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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