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专业大类分流实施细则》和《 艺术学院2024年(2023级)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文件精神,通过学院动员、个人申报和资格初审,经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视觉传达设计类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电话:020-39328129
邮箱:202020070@oamail.gdufs.edu.cn
地点:艺术楼A203
附件:艺术学院2024年视觉传达设计类专业分流名单公示
艺术学院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