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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专业大类分流实施细则》和《 艺术学院2024年(2023级)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文件精神,通过学院动员、个人申报和资格初审,经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24视觉传达设计类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321日至20243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电话:020-39328129

 

邮箱:202020070@oamail.gdufs.edu.cn

 

地点:艺术楼A203

 

 

附件:艺术学院2024视觉传达设计类专业分流名单公示

 

 

 

艺术学院

20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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