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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外学工〔2020〕2号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济困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学院审核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量化得分

1

罗远洋

21

2

符夏常

14

3

吴小莉

22

公示时间从4月10日至4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4月14日前联系学工办谭珺如老师,联系电话13560246657。

艺术学院学工办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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