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践周期间,艺术学院高度重视政治安全、学生的人身安全,各系部、导师、院办、学工办、家长加强联动,确保教学实践周各项安排有序开展。
一、学生方:
1、向全体学生再次正式发布带有艺术学院公章的“教学实践周提醒”,特别提醒不参与教学实践周活动视为违纪。(学生无故缺席教学实践周活动的,参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四条进行处理)
2、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的:
(1)因病请假的需提供病历等相关证明,因实习请假的需提供实习单位的相关证明。
(2)病假、事假均需提供父母签名的知情同意书,并由父母电话联系辅导员。
(3)学生本人提供一份请假申请(含请假时间、具体事由)。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4)高年级学生在校外实习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录用函或实习证明等相关材料给辅导员备查,并将实习单位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告知家长,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
二、系、导师方:
1、各系部与院办、学工办联动,各系部主任以文字形式提醒各系各导师严格落实实践周安排,与学生保持联系,了解学生动态。
2、学工办将学生申请提前离校的资料提交给各系部主任、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学生申请请假1天的,由辅导员审批;学生申请请假3天以内的,由各系部主任审批;学生申请请假3天以上的,由系部主任审核,再提交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
三、家长方:
1、学工办通过短信或纸质签字书向家长发布实践周提醒,明确学校放假时间。
2、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请学生及家长提供父母签名的知情同意书,并电话联系辅导员。待学院批假后,学生方可离校。家长需与因请假提前离校的学生保持密切联系。
艺术学院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