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本科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的若干意见》(广外校[2015]4号)文件精神,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为顺利开展专业大类分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深化学分制改革,推进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按照“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求创新”的培养原则,为学生提供更灵活、更多样化、多层次的选择,促进学风建设,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模式
专业分流采取1+3的模式,学生进校后,前一年修读大类基础平台课程,后三年进入到该大类所涵盖的专业方向学习。
学生在第二学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每个专业方向的名额分配情况填写学生志愿。学院按照分流的原则进行专业方向分配。学生于第三学期进入到相应专业方向继续学习。
三、分流原则
1.社会需求与学科专业发展相结合原则。
2.择优分流与尊重个性发展相结合原则。
3.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四、专业班级设置与容量
五、分流依据
1.分流标准
(1)第一排序标准:学生志愿。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生涯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按顺序填报1-3三档分流志愿。
(2)第二排序标准:大学第一学期全部专业课程的平均成绩。
(3)第三排序标准:大学第一学期全部大学公共课程的平均成绩。
在大学公共课程的平均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再以大学第一学期所有外语类课程的平均成绩为依据。
分流排序中,在第一排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以第二排序标准为依据。在第二排序标准仍相同的情况下,以第三排序标准为依据。
2.学生志愿
学生每人可从参与大类招生的3个专业方向中,申报3个意愿入读的专业方向。同时,必须按照专业分流表中的第一、二、三的顺位进行排序填报,做好排序。前面顺位的志愿优先录取。
如未按本要求的规范填报志愿(如未填满志愿,或第一、二、三的顺位志愿栏里填写出现相同的志愿,或不填写志愿等),导致该同学没有被录入任何一个专业的情况下,则视为默认服从调剂,由学院在已确认录取人员的各专业中,从空缺人数最多的专业开始进行安排。
六、分流的组织
学院成立本科专业分流领导与工作小组。领导与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及艺术设计系主任和大一辅导员及主要学生干部共同组成
七、分流的程序与办法
1.专业教育与咨询。2月23日(第1周)由各专业方向负责对本专业方向的专业特色、发展方向、专业建设情况、教学情况、就业形势等进行介绍。
2.信息公布。学院在2月26日至3月4日(第2周)根据各方面实际情况提出大类各专业方向的分流方案,报学校审批后向学生公布。
3.填报专业志愿。学生根据分流条件在规定时间内(第三周:3月5日9:00至3月11日23:59)通过教务系统自主填报志愿。
4.分流筛选。3月12日至18日(第4周)学院在教务系统中根据分流条件审核学生申请,按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5.公示。3月19日至25日(第5周)学院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并在院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教务部。
6.公布与备案。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专业大类分流结果,通过后,教务部在校园网公布结果。学院将做好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八、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本学院在教务部指导下负责解释。
九、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艺术学院在大学指导下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