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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我校朋辈导师队伍建设,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朋辈导师管理办法》(广外学工[2015]6号)规定,学生朋辈导师的考核组织工作主要由学院负责,考核时需结合学生、辅导员的评价,需征求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的同意,对朋辈导师进行全面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程序

 

1.发布考核通知(421日)。学院要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平台、朋辈导师负责人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考核通知。

 

2.收集总结和工作案例(51日上午12:00前发至3498760589@qq.com)。要求:

1每一位朋辈导师每个人撰写一份年度总结和一个工作案例,学院择优推荐工作总结和工作案例(优秀工作总结及优秀工作案例篇数各为学院朋导人数的20%)。

2案例内容尽量兼顾到各个工作模块,具体要求及模板参见附件1

3)以“姓名+班级+学号+艺术学院朋导优秀工作总结和工作案例”命名。

 

3.工作考评(52-55日)。考核要结合朋辈导师所负责班级学生的意见及所带班辅导员的评价,各学院可参考附件23内的新生评价表和辅导员评价表,对朋辈导师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可作为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之一。

 

4.确定考核等级建议名单(58-10日)。学院依据朋辈导师平时工作表现、年终工作总结及工作考评得分,对所在学院朋辈导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优秀名额不多于所聘总数的20%,考核结果需征求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同意方能上报给学生工作部(处)。请各学院按照附件4的格式,在510日下午3时前将考核建议名单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gwxscszk@126.com,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送至所在校区学生处思政科办公室(南校区:校办公楼114室,北校区:校行政楼105室)。

 

5.考核公示期(510-12日)。学生工作部(处)依据学院推荐的考核结果,在全校层面进行公示。

 

6.评优及表彰(另行通知)。学生工作部(处)将召开“第二届学生朋辈导师总结及表彰大会”,届时将在大会上对各学院考核优秀的学生朋辈导师进行表彰。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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