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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广东省教育厅主办的广东省第二届大学生声乐比赛将于近期在我校进行决赛(展演)。为做好充分的参赛准备,以东道主的良好状态参加全省决赛,艺术学院定于2013年4月上中旬,以艺术学院首届“春之韵”比赛为基础,结合广东省第二届大学生声乐比赛艺术学院选拔赛,选拔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全省比赛。

一、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学校“繁荣计划”及“2011计划”,坚持育人为本,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艺术风采,检验和展示我院声乐艺术教育教学与实践的成果,进一步推动艺术学院的艺术实践活动和艺术创新活动,促进艺术学院专业建设的改革与发展。

二、参加对象及分组

本次比赛只组织选拔广东省第二届大学生声乐比赛乙组(音乐专业)比赛,艺术学院音乐系声乐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 参赛规则

(一)比赛项目及演唱方法

比赛项目为独唱、重唱、小组唱(所有演唱均现场钢琴伴奏),演唱方法为美声或民族唱法,欢迎声乐表演专业学生自由组合比赛项目类型参赛。

(二)参赛曲目

比赛各项目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可选唱思想内容好、艺术水平高、传唱范围广、适宜广大青年学生演唱的中外优秀的艺术歌曲以及中外优秀歌剧。

四、评奖与奖项

(一)评分方式:本次大赛采取评委打分的方式。每位选手演唱得分为:各个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该选手最后得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及最低分)。

(二)奖项设立:

1、大赛将不按比赛项目及演唱方法选出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优秀奖5项。

2、另由参赛的独唱项目选手选出艺术学院十佳歌手奖,并颁发证书以资鼓励。

五、报名及比赛安排

(一)报名阶段:即日起至4月9日为报名时间。

登陆艺术学院校园网下载专区下载《艺术学院首届“春之韵”比赛报名表》,选手将填好的报名表直接到艺术学院学工办(342室)现场报名。

负责人:张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 39328130

报名电话:625576/15813355576黎倩芬

621898/15813321898李林森

(二)比赛阶段:时间:2013年4月11日下午2点,地点:艺术楼小剧场,比赛各项目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自选歌曲也可是比赛规定演唱曲目的歌曲,比赛将不按比赛项目分类及演唱方法类别选出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优秀奖5项。

最终原则上得分前五名的项目有资格代表学院参加参加广东省第二届大学生声乐比赛复赛,如前五名中没有重唱或小组唱的项目,将根据评委会意见在十佳歌手中选拔学生组队参加复赛。

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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