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目前设有4个专业:音乐表演(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音乐学(艺术管理)、舞蹈学和视觉传达设计(含数字影像设计和平面艺术设计两个方向)。
2013年有2个专业招生: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培养既有音乐表演才能,又具备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能胜任文化艺术交流、文艺团体、艺术教育、大型企业等单位的交流、表演、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复合型音乐表演人才及音乐教育人才。
本专业设声乐、钢琴两个专业方向。
声乐方向主要课程设置:声乐、钢琴基础、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表演、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外国语语音(意、德、法)、曲式学、歌曲写作、电脑音乐制作等。
钢琴方向主要课程设置:钢琴演奏、基础乐理、视唱练耳、钢琴重奏、钢琴即兴伴奏、钢琴即兴演奏、钢琴文献、钢琴教学法、和声学、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表演实训、曲式学、作品分析、电脑音乐制作等。
本专业旨在培养了解信息时代艺术设计发展规律,掌握现代数字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强调艺术创意和数字媒介技术相结合,具备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和良好综合素质的艺术设计创作和应用型人才。本专业强调厚基础,宽口径,突出造型基础、专业能力与创造性思维相结合。毕业生能胜任有关设计公司、文化传媒与教育机构的设计创作、策划与教学培训等工作。
数字影像设计方向主要课程设置:素描、色彩、图形语言、出版物设计、网页设计、品牌策划与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设计史等
平面艺术设计方向主要课程设置:素描、色彩、数码插图、软件基础、图形语言、视频拍摄与剪辑、动画创作、影视广告设计、设计史等。
以上各专业基本学制均为四年,对合格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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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如考生所在省有组织术科统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考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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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含数字影像设计和平面艺术设计两个方向):面向黑龙江、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和四川10个省份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2)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3)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4)考生所在省如对其所报考的专业有组织术科统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统考并合格。
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要求男性1.68米及以上,女性1.58米及以上;
(3)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要求发音、呼吸和听觉器官无疾病;音乐表演(钢琴)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含数字影像设计和平面艺术设计两个方向)要求无色弱、色盲。
(4)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故仅限于学习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除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含数字影像设计和平面艺术设计两个方向)文理兼招外,其它艺术类专业的招生科类均为艺术文。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13年2月1日~28日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系统(http://zs.gdufs.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考生信息以打印的纸质材料为准;所填信息应完整、准确,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然后通过招生系统打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术科单考报名表》(要求用A4纸)。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派出所公章),我校不接受无身份证明材料的考生报名;
②生源省级招办发放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报考证)原件。
(2)向工作人员提交(请以报名表为封面装订在一起):
①从网上下载打印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术科单考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③生源省级招办发放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报考证)复印件。
(3)缴纳考试费(依据粤价函[2010]79号):每专业200元/生;
3.凡取得我校合格资格的考生,若在报名时暂时无法提供高考考生号,必须于2013年3月22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准确填报本人的高考考生号,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如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相关政策执行。
现场确认及初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各单考专业均通过术科初试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可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或现场公告栏查询进入复试考生的名单。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按下述时间到考点现场确认并参加复试:
现场确认及复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注:复试具体时间将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报考人数有所调整,请考生密切留意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和考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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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整演唱中外歌曲1首(100分,不包括通俗歌曲)。
| 演唱中外艺术歌曲、民歌或歌剧咏叹调1首(100分,考生备3首,现场抽1首)。
| 声乐初试不拉帘,复试拉帘;考生所选歌曲最短不少于3分钟,最长不超过5分钟;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也可由考场提供钢琴伴奏,但考生须自备谱。考生考试时一律不得穿演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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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于2013年3月下旬根据考生术科单考成绩和报考条件、按招生计划数的四倍确定术科单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上公示,不另发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对报考我校音乐表演(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单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含数字影像设计和平面艺术设计两个方向)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成绩占70%、文化科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合格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专业的分省招生计划。
1.有关招考信息将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公布,请考生务必留意并根据我校的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我校不单独寄发有关招考的任何通知;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
3.参加我校术科单考合格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4.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邮政编码:510420
020-39328095(新闻学院)、39328129(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