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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院徽征集公告
[ 责任编辑:201210021 ]
发布时间:2015-07-06 浏览:次 【

 

在学校成立50周年和艺术学院建院10周年之际,为了进一步彰显艺术学院的办学理念、文化内涵和学院精神,增强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形象辨识度,扩大艺术学院的社会影响力,学院现决定面向全院师生、海内外校友征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院徽设计方案。

一、活动目的 

本次院徽征集活动旨在推进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的文化建设,增强广外艺术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以达到彰显艺术学院的文化底蕴,发挥弘扬学院精神、传播学院形象的作用。

 

二、活动对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全体师生、历届校友。

 

三、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院徽征集(76日~96日)

  第二阶段:作品评比(910日~930日)

第三阶段:确定院徽方案(1010日~1110日)

 

四、作品设计要求

1.主题鲜明,寓意深刻

  能彰显广外大艺术学院师生团结奋进、开拓创新、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能展现艺术学院精神的内涵,能反映与概括艺术类专业的学科特点。能折射出时代气息和国际视野。

2.简约凝炼,美观大方,品位高雅

  (1)力求用通俗、简明、凝炼的表现手法,使院徽形象鲜明、高雅大气、易于识别、令人印象深刻(避图案繁复或过度抽象,中英文标志可同时出现);

  (2)既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又能彰显学院的文化内涵和精神风貌。

3.方便制作与使用,便于推广与宣传

  充分考虑院徽的单独使用范围,使其能适用于网络页面、场地、文艺汇演、徽章、会议、刊物、封面、信笺、信函、横幅、海报、旗帜等多种场合和载体,适宜作为我院对外宣传以及开展各类活动的形象标识,以便于艺术学院的推广和宣传。

4、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能以不同的比例和尺寸清晰显示,并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清晰使用。

5、投稿者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或依法享有设计方案著作权等全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提交作品时投稿人需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由此引发任何纠纷投稿人负有帮助艺术学院解决纠纷的义务,并应当承担由此纠纷所引发的全部的法律责任。

6、设计方案一经采用确定为院徽,其全部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所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拥有对作品进行适当修改完善的权利。

 

五、作品提交须知

1.截止收稿时间为201596日晚上12:00

2.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3.作品提交包括设计图稿和作品说明两部分内容:

  (1)设计图稿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稿一份、黑白图稿一份、黑白坐标图稿一份,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2)作品介绍及个人信息:

请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院徽设计作品说明表(附件1),阐述设计理念及作品内涵(不少于200字)。

4.作品提交:

1)一律提交电子版,电子文档要求:A4幅面,300dpiCMYK模式,存储格式为JPEG,并请保留设计原始文件,以备修改之用。

2)电子版的作品及作品说明表发送至:2546927701@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院徽征集”字样。

  六、评选办法

1、本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专家评审进行遴选。

2、评委会将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根据各份作品最终的综合得分评出一、二、三等,并颁发获奖证书。

 

  七、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800元;

三等奖1名,奖金600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雯

联系电话:39328130

注:

1. 本次院徽征集活动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 

2.最终获奖名单在学院官方首页( http://art.gdufs.edu.cn/)进行公布,欢迎学院师生和社会各界校友踊跃参与。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

201576

附件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院徽设计作品说明表

姓名/团体名称

第一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箱

设计理念

作品内涵

其他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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